近日,由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刘昆仑律师辩护的被告人程某某涉嫌虚开发票罪一案。法院采纳了全部的罪轻辩护意见,获判缓刑。
检察机关认定的被告人虚开发票的金额巨大,起诉书中量刑意见为三年以上的实刑。接受委托后,刘昆仑律师数次前往崇明调查取证,从程某某的银行流水以及案件上下游的业务关系等角度入手,厘清案件的事实真相。
庭审中,刘昆仑律师根据调查的事实,就程某某虚开发票的金额认定及罪轻情节等事项展开论证。法院采纳了辩护人认定的犯罪金额以及全部罪轻辩护意见。最终为被告人程某某争取到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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