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柳波律师,李志广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涉嫌寻衅滋事等罪、“涉恶”的某企业家的辩护人。介入案件后,两位律师多次会见,积极开展辩护工作,在“黄金救援期”的最后一天,当事人被不批准逮捕。
突出政策要求,占领政治高地
为落实“六稳六保”的政策要求,党中央、国务院、最高法、最高检在针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上,多次强调不得以刑事手段干涉民事纠纷,对民营企业家慎捕、慎诉、慎刑。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强调“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并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从刑事制度层面消解企业家刑事风险提供了基本路径指引。
辩护人在与承办人沟通过程中,重点强调了政策背景要求,明确指出当事人不具有犯罪的故意,客观上自己未实施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指使其他人实施任何犯罪行为,根本不具备实施犯罪的时空条件,不符合恶势力的特征,不是恶势力。
主动出击取证,把握案件截点
接受委托后,柳波和李志广两位律师根据侦查阶段的特点、“黄金救援期”的时间截点,着手开展辩护工作,牢牢抓住“三个第一”: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第一时间约见承办人,第一时间提交不批捕的法律意见。在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制定多重辩护方案,密切关注侦查方向,随时调整辩护思路,并“主动出击”,搜集有利证据,第一时间反馈给案件承办人。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该企业家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