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秀娟律师办理的一起民营企业家涉嫌“非吸”犯罪案件,在辩护人与公检法长达5年的拉锯战后终于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二审法院以“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推翻了一审十年有期徒刑的“顶格判罚”,将案件发回重审。
2012年前后,被告人张某某因地方政府失信导致投资项目资金链断裂,被迫向亲友借款完成项目建设。2015年,因他人觊觎该项目遭张拒绝后,遂指示社会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张立案侦查。
李秀娟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认真细致地分析研究,认为张某某与亲友间系正常民间借贷关系,不应认定为犯罪。为此与公检法机关展开了长达5年的“拉锯战”。多次向公安、检察院提交了不构成犯罪的律师意见,多次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律师建议,全力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在一审法院认定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八千余万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的不利局面一下,她没有放弃主张,继续全力以赴投入二审。
二审开庭中,她坚持从证据入手,通过大量客观证据指出本案存在“取证程序重大违法”、“认定借款事实存在与否、数额多少、款项用途等基本事实不清”以及“全部出借人均承认与张某某系亲友关系,案涉款项均系‘一对一’借款”等事实,在庭上据理力争,与公诉机关展开激辩。最终,在清晰的事实和充分的证据面前,公诉人当庭表示,全部同意并支持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张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发回重审。二审法院也最终采纳了此意见。至此,案件经过5年不懈努力,终于取得了完美的阶段性胜利。被告人家属当庭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对于此案,李秀娟律师认为,这是团队协作的结果。早期接手案件的时候,赵晓东律师曾参与办案,后期一、二审期间,黄凯律师全程协助办案。
同时,她坚信在党中央大力加强对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利和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政策支持下,刑辩律师要以证据和法律为武器,敢于对所谓的“专案”、“铁案”说不,敦促司法机关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切实保护好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